山西自学考试办理免考操作程序

原创 admin  2018-12-08 18:08:17  阅读 1588 次 评论 0 条
一、考生必备免考材料
1.持学历证书免考的考生(自考毕业生除外)需提交:
(1)毕业证书(肄业生、结业生需提供原就读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的原件、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由地市负责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注审核意见,只提交证书复印件供省招考中心终审。
(2)原毕业(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必须加盖学院教务处红章,复印件不予认可),或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印自XXX同志毕业生档案”字样同时具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的成绩证明。成绩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3)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申请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须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下载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填写一式3份(报名点、市自考部门、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各留存1份)。
2.持非学历证书免考的考生需提交:
(1)非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由地市负责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注审核意见,只提交证书复印件供省考试中心终审
(2)非学历证书查询页一份(非学历证书查询页打印方法:
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等证书的考生,须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从上边导航栏选择查询的种类:成绩查询或证书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后按照页面提示输入关键信息进行成绩或证书查询。)
(3)考生须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下载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填写一式3份(报名点、市自考部门、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各留存1份)。
 二、办理免考的时间
考生本人须在自学考试现场确认的时间内携带免考材料和准考证在报名点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三、免考审核
1.各报名点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整理报送市自考部门审查,市自考部门审核人在《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将免考信息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免考名册。
2.市自考部门将免考考生库导出报省招考中心计统处(以下简称计统处)。计统处在规定时间内比对计算机等级、英语等级、英语四六级等数据,将比对库反馈回市自考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
3.市自考部门根据审核后的库打印一份免考名册并携带考生免考材料(按照免考名册顺序排好)交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并将数据库报计统处。
4.计统处分地市打印免考名册。
5.省招考中心自考处根据《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管理办法》审核免考资料,将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信息在计统处打印的免考册上做删除标志,相关负责人签字。
6.计统处删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
7.计统处生成本次免考考生库,导入考籍库。
课程免考审批结束后,考生可在自学考试成绩公布两周后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从2001年后历次考试合格课程中查询或到当地市自考部门查询免考审核结果。
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管理办法》(晋招考自﹝2016﹞24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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